注:1.以上专业和招生人数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为准。
2.除中加学院英语(加)专业按学年收费以外,其余专业(含大类专业)经物价部门批准,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,
以上学费是预交第一学年的学费,学生入学后按所选的课程学分及其收费标准计算收取学费。